一、买卖合同的效力怎样确认
确认买卖合同的效力,需从以下方面判断。首先,合同主体要适格,即当事人应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其次,意思表示要真实,若存在欺诈、胁迫等使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合同效力可能受影响,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再者,合同内容要合法合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合同无效。此外,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用特定形式,如书面形式、办理批准等手续,需按要求完成,未完成可能影响合同生效。综合考量上述因素,可判断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可撤销或无效。
二、买卖合同的可撤销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可撤销情形如下:一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表意人因对合同内容等重大误解,使意思表示有瑕疵,有权请求撤销;二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撤销;三是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撤销;四是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撤销;五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撤销。撤销权需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否则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