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当公司对外负债时,首先应以公司自身的财产来清偿债务。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导致无法区分等情况。所以一般情况下法人债务由公司承担,特殊情况股东需担责。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责任划分主要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公司运营中,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公司出现债务等问题时,先以公司财产清偿。若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需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如,股东应认缴100万但只实缴50万,在公司资不抵债时,该股东可能要在5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证据来综合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