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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中小企业的贷款方式有哪些?
来源: 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2-07 20:12:14 阅读次数: 1805

一、创业贷款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50%的政府贴息。

  二、抵押贷款

  目前银行对外办理的许多个人贷款,只要抵押手续符合要求,只要借款人不违法,银行不问贷款用途。对于需要创业的人来说,可以灵活地将个人消费贷款用于创业。抵押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如果创业需要购置沿街商业房,可以以拟购房子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商用房贷款,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拟购商业用房评估价值的6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因创业需要购置轿车、卡车、客车、微型车以及进行出租车营运的借款人还可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此贷款一般不超过购车款的8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存单、国库券、保单质押贷款

  近年来,银行为了营销贷款,提高效益,在考虑贷款风险的同时,对贷款质押物的要求不断放宽,除了存单可以质押外,以国库券、保险公司保单等凭证也可以轻松得到个人贷款。存单质押贷款可以贷存单金额的80%;国债质押贷款可贷国债面额的90%;保险公司推出的保单质押贷款的金额不超过保险单当时现金价值的80%。存单、国债质押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质押品到期日,银行办理的个人保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质押保单的缴费期限。另外,用自有车辆、出租车经营权证、个体业主摊位权证等银行认可的质押品也可以办理中、短期质押贷款。

  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生产型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的授信。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购买方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付款方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并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付款;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等。应收账款的质押率一般为六至八成,申请企业所需提交的资料一般包括销售合同原件、发货单、收货单、付款方的确认与承诺书等。其他所需资料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相同。

  五、综合授信

  即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由企业一次性申报有关材料,银行一次性审批。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营运情况分期用款,随借随还,企业借款十分方便,同时也节约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银行采用这种方式提供贷款,一般是对有工商登记、年检合格、管理有方、信誉可靠、同银行有较长期合作关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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