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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保证合同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5-02-25 22:30:02 阅读次数: 1329

保险代理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详知甲方与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各项内容,自愿为该《保险代理合同》提供担保。经甲方审查,同意乙方作为保证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约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代理人_________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损害赔偿金及其利息和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与代理人变更保险代理合同的内容,包括自动顺延保险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须承担保证责任。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可依达成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代理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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