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建筑房产建筑 → 什么情况下不能实施强制拆迁?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什么情况下不能实施强制拆迁?
来源: 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0-12-21 15:42:12 阅读次数: 1278
 

第一,未经行政裁决的,不得行政强制拆迁。

第二,除经依法裁决并由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外,在拆迁当事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先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第三,拆迁未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强制拆迁。


上一篇:强制拆迁过程中,要进行证据保全
下一篇:拆迁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的资料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