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
法律资讯
|
聘请律师
|
服务项目
|
公司法律
|
公司文书
|
工商调查
|
房产调查
|
法律顾问
|
公司法务
|
咨询留言
|
房产建筑
|
民商合同
|
公司治理
|
股东权益
|
金融保险
|
债权债务
|
劳资关系
|
企业改制
|
企业诉讼
|
股权纠纷
|
联系我们 |
最新公告
: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
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民商合同
→
民商合同
→ 遗嘱”遭遇“家庭协议”谁说了算?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遗嘱”遭遇“家庭协议”谁说了算?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0-12-08 18:36:04 阅读次数: 1426
遗嘱”遭遇“家庭协议”谁说了算?
老父亲去世后,关于遗产的争夺,引发了一场家庭“战争”。
老人在世时,曾与子女定下一份“家庭协议”,表示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并由其负责老人的赡养。但这之后,老人由于不满意大儿子对他的照顾,又留下了一份遗嘱,愿意把房产留给其他3个子女。就这样,在老人去世后,这套房子就变成了争夺的焦点,4个子女闹上法庭。
法庭上,大儿子认为,根据那份家庭协议,他是父亲房产的唯一继承人,而对于那份遗嘱,他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其他3名子女则认为,虽然有过一份家庭协议,但是由于大哥没有根据协议内容照顾好父亲,所以,父亲才又立了一份遗嘱,取消了大哥继承遗产的权利,遗产继承应该以遗嘱为准。
法院认定,老人是争议房产的唯一产权人,也就说,老人有处置房产的权利。同时查明,老人订立的遗嘱是经过公证的,真实有效。后经法院调解,几名子女达成协议,房产由老人的3名子女共同继承,三人向大哥补贴5万元。
针对该案,法官解释说,老人和子女先前订立的那份家庭协议,其实也相当于一份遗嘱,因为它规定了老人的遗产怎么处置。按照法律规定,前后多次立下遗嘱的,以最后一份为准。而且,后一份遗嘱进行了公证,法律效力更强。如果本案的双方当事人不同意法院调解,经法院判决的话,会以后一份遗嘱为准。但法官同时认为,调解结果有利于家庭和睦。
上一篇:
不继承遗产仍需尽赡养义务
下一篇:
两个儿子为争房产告老爹 大儿子继承房产一半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验 证 码
您的评论
[ 最多字数:
已用字数:
剩余字数: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
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