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聘请律师聘请律师 → 《婚姻法》新解释征求意见 七成受访者最怕房产分割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婚姻法》新解释征求意见 七成受访者最怕房产分割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0-12-08 18:14:52 阅读次数: 1451

《婚姻法》新解释征求意见 七成受访者最怕房产分割
近日,最高法院全文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关于“房产分割”以及“小三索赔”的问题最为引人注目,在本报的调查中,对于这两个问题的重新解释,网友们的热情很高,意见分歧也比较大。

“房产分割”争议大

在本报联合多家本地门户网站进行的网络调查中,房产的分割是网友们热议的一个话题。《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应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对此,超过六成的受访网友认为并不公平。

75.36%的受访者认为,房产是婚姻关系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只有不到一成受访者认为房产对于婚姻并不重要。正是因为如此,对于婚姻中房产的分割,人们的关注度非常高。

“如果对方在婚前全额付款买断了房产,就应该属于婚前财产。如果这套房产婚后仍然在供,那就意味着,无论是不是他自己付钱,都属于整个家庭在支付按揭款,为什么就归一个人所有呢。”网友“流星雨”留言说。他的这种看法也正是受访者的主流观点。在回答“你如何看待拟将婚前一方贷款购房认定为个人财产”这个问题时,62.93%的受访者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贷款购房,婚后双方要共同偿还”,不应该成为个人财产,20.58%的受访者表示赞成,他们认为,“一方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被分走一半不公平”,还有16.49%的受访者不置可否。

对于“房产分割”的新解释,35.76%的受访者认为,这体现了“男女平等”落实到了实处,50.71%的受访者则认为,应该适当向女方进行倾斜。

“虽然一直在说男女平等,但在婚姻中,女方其实是实实在在的弱势群体,因此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考虑予以照顾。”网友“云动幡动”留言说。而在本报调查中,也有不少受访者表示“在离婚的时候,男方有义务在财产分割上为女方做出适度的牺牲”。

“棒打小三”是釜底抽薪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此,很多人认为这是鼓励男人养小三,也有很多网友将其戏称为“棒打小三”。调查中,不少网友留言表示,虽然“小三”破坏了家庭的稳定,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按照解释“小三”最终只能落到个人财两空的境地,对“小三”也不公平。

网友“红字”是“棒打小三”的坚决赞成派,在他看来,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的基础,这个新规能够符合“一夫一妻”的原则。一位匿名网友则认为,这个规定能够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我相信有人为了爱情甘做‘小三’,但大部分‘小三’绝对是冲着利益去的,有了这个新的解释,相信很多要做‘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的人都会三思而后行了。”他的这个观点得到了很多人的附和。

《征求意见稿》对公众征询意见的时间到12月15日,从本报调查不难看出,对于这两个热点问题,人们意见分歧较大,而最终定稿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上一篇:洪信良:新婚被虐死 谁在袖手旁观
下一篇:多数人建议婚前买的婚房应属夫妻双方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