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调查房产调查 → 为购新房风波不断 新婚夫妇姻缘难续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为购新房风波不断 新婚夫妇姻缘难续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0-12-08 17:40:44 阅读次数: 1801
为购新房风波不断 新婚夫妇姻缘难续
    为购买新房争吵不断,新婚夫妇大动干戈,姻缘难系诉请离婚。8月25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李艳同意返还被告张继康人民币10000元 。
    2006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5月,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同年11月5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被告张继康给付原告李艳准备办理订婚酒宴,结婚酒宴等开支款45000元。由于没有新房,双方就商议等有新房后再办酒。此后,原告就四处打听哪里有房出售及价位如何,被告则外出打工。2008年至2009年,原告曾两次觅得各方面均合适的商品房,但终究由于被告的不乐意而未成功。后原告才发现是婚前被告承诺的购房实际是谎言,实际上被告自身根本没有能力购买。为此,原告与被告大吵一场,并回娘家居住。后在娘家人及被告的劝说下,原告才勉强回到被告身边。同时,原告娘家人表示如被告实在没能力可向其预支一部分。2010年4月,原告由通过亲戚寻得一处较好的房屋出售,遂向被告商议,但被告又再三推拖,甚至演变成对原告大打出手,致原告身上多处淤青。为此,原告遂向法院诉请离婚。另查明,被告给付原告的开支款至2009年9月,尚剩余约20000元。
    承办法官认为本案的症结点就在于新房的购买。在了解到原告认为被告婚前骗其有能力购房婚后又无诚意买房,即使现在被告同意买房其也不敢相信也不想相信,再也不同意与其一块生活。同时被告也表示自身确无能力购房,且暂时也不会购买,针对此种情形,承办法官意识到原、被告的婚姻已无和好的可能,着重做双方调离工作,希望双方好聚好散。最终,双方达成上述调解意见。
 

上一篇:离婚后领走前妻工资 不当得利理应返还
下一篇:婚姻难载无后 再次诉离获准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