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调查房产调查 → 婚姻难载无后 再次诉离获准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婚姻难载无后 再次诉离获准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0-12-08 17:40:37 阅读次数: 1971
婚姻难载无后 再次诉离获准
    一对曾经恩爱的夫妻,因为妻子生理原因,结婚四年多一直没能生育儿女,导致夫妻之间经常吵架,厌倦这种生活的妻子二次起诉要求离婚,最终,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郭晓红(化名)与被告李桂生(化名)离婚。8月24日,离婚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原被告相识相爱还要追溯到2005年上半年,那时原告刚满20岁,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经朋友介绍相识。相识后两人互生爱意,经过近一年的恋爱,同年12月16日两人进行登记结婚,2006年3月27日举行婚礼。婚初原、被告夫妻感情很好。2007年,两人为了把小日子过得更好,商量一同外出务工。此后,因原告生理原因,一直未能怀上小孩,为此事,两人经常吵架。
    2009年3月31日,原告到南昌市入院治疗,医院为原告实施了手术,被告接原告通知于次日赶到南昌,并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出院后原告在娘家休养一段时间,然后回到被告家,不料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原告于同年4月回到娘家生活,被告多次前往欲接回原告,但遭到原告拒绝。2009年7月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审理,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遂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判决后,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改善。决心离婚的原告6个月后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虽系自由恋爱而结合,婚姻基础好,但婚后因原告生理原因未能怀上小孩经常吵架,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特别是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被告夫妻关系仍未改善。现原告再次起诉与被告离婚,被告亦表示同意离婚,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
 

上一篇:为购新房风波不断 新婚夫妇姻缘难续
下一篇:新娘婚前隐瞒病情 新郎诉离获准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