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劳资关系劳资关系 → 未劳动合同如何确立劳动关系赔偿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未劳动合同如何确立劳动关系赔偿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12-05 08:56:04 阅读次数: 5
一、未劳动合同的起诉期限有多长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起诉,一般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实践中,通常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争议,不受该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未劳动合同如何确立劳动关系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确立劳动关系,可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作为证据。若劳动者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需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仲裁时,准备好证据材料,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上一篇:用人单位突然不让上班该咋办
下一篇:没给员工签合同被员工告了咋办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