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起诉后被告不到场,分两种情况处理。 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在被告未参与庭审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陈述等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这意味着被告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若被告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必须到庭”通常指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等情形。 所以,当被告不到场,原告应积极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以增加胜诉几率。
借贷起诉夫妻二人,首先要收集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及能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像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等。 准备好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递交。法院受理后会通知被告应诉,安排开庭审理。审理中,原告需举证证明借贷事实和债务性质。若证据充分,法院会认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若证据不足,可能不支持对夫妻另一方的诉求。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