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立案后,通常按以下流程处理: 首先,法院会在法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被告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其次,进入证据交换和庭审准备阶段。原被告双方要按法院要求提交证据,法院会确定举证期限。 然后是开庭审理,法官会核实双方身份,宣布法庭纪律和案由等。接着进入法庭调查,双方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并质证。之后是法庭辩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最后,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作出判决。若双方对判决不服,在规定上诉期内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双方在审理过程中愿意调解,法院也会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贷纠纷案件立案费即案件受理费,属于诉讼费用,遵循《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 2.超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 3.超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 4.超20万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 5.超50万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纳; 6.超100万至200万元部分,按0.9%交纳; 7.超200万至5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 8.超500万至1000万元部分,按0.7%交纳; 9.超1000万至2000万元部分,按0.6%交纳; 10.超2000万元部分,按0.5%交纳。 例如,诉讼标的额25万,立案费为50+(10万-1万)×2.5%+(20万-10万)×2%+(25万-20万)×1.5%=50+2250+2000+750=50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