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章签的合同效力需综合判断。一般而言,若项目部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明确授权,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比如,法人书面授权项目部在一定额度内对外签约,此范围内合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
若没有明确授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部有代理权,如长期交易习惯、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项目部的行为默认等,合同也可能有效,这构成表见代理。
然而,若相对人明知项目部无代理权仍签订合同,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明确否认项目部有签约权,合同效力待定或无效。具体情况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等,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合同效力。 首先要明确项目部章的性质和效力范围。若该章是经公司合法授权刻制并用于特定项目业务,所签合同可能有效。
对于此类纠纷,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
在仲裁中,需依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裁决。诉讼则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法院会审查合同签订情况、双方履行情况等证据,以判定合同是否有效及责任归属。关键在于证明项目部章使用的合法性及合同签订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能证明盖章行为超越授权范围,公司可能不承担合同责任,但仍可能需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