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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埋隐患 司法照亮维权路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08-25 22:08:23 阅读次数: 2
 亲情托付成隐忧,耄耋老人陷困境

  2011年9月,吉林省退休的翟某在合浦旅游时,被当地宜居环境吸引,决定购置房屋。因无力全款支付且年事已高无法办理按揭,在子女反对下,她选择以外甥王某名义购房。

  2011年9月22日,翟某以王某名义支付首付款,并持续转账至其代持的王某银行卡偿还月供。

  2012年9月收房后,房屋的装修保证金、物业、水电等费用,也均由翟某以王某名义缴纳。

  2016年5月,翟某在桂林旅居期间患病,她向子女坦白了买房的实情,并要求子女们承担还贷责任。

  至亲翻脸生变故,维权之路遇门槛

  2021年12月,翟某的子女代母亲还清房贷后,与表兄弟王某协商将案涉房屋过户至翟某名下,协商过程中,王某提出补偿要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翟某子女遂诉至法院,诉讼中,王某否认房屋归属翟某。

  此时翟某已无自理能力,翟某子女起诉却因未能证明其具备以母亲名义起诉的法定资格,被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法官普法明方向,程序正义护权益

  驳回起诉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结案,而是耐心向翟某之子李某释法明理,详细阐明需要依法确定其为母亲翟某的监护人,才能代表母亲提起诉讼。

  秦法官的专业指导为迷茫中的李某指明了方向,他依法在吉林当地取得母亲监护权后,再次提起诉讼。

  抽丝剥茧厘真相,公正判决慰人心

  案件审理中,原告翟某一方提供的首付凭证、长期持续的还贷转账记录、多年居住缴纳费用的凭证等,形成了清晰、完整、有力的证据链条,证明了翟某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

  法院最终确认涉案房产实际归属原告翟某所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协助将房屋过户至翟某名下。

  “当时亲戚们都劝我,不如认栽算了,可是秦法官没有简单结案,而是耐心细致地为我普法。”李先生激动的连连握住法官的手,“秦法官说‘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一定会还你们公道,不会让基于信任的托付被辜负’,这句话给了我重新起诉的勇气。”

  从合浦离开几天后,李某告诉法官,母亲翟某离世了,能够在母亲弥留之际,将胜诉的消息告诉她,李某心中充满了对司法公正的感激。

  在这场跨越千里的维权战中,合浦法院法官用释法明理点亮群众维权之路,用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暖人心。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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