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企业变更法人需准备以下材料:首先是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其次是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需由企业加盖公章;再者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还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若涉及章程变更,需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另外,根据不同情况,可能还需提交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文件。这些材料是变更法人的基本要求,具体可能因地区、企业类型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顺利完成法人变更手续。 代表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如下:首先,企业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等。然后,将材料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会予以受理。在受理后的一定期限内,工商部门会进行实地核查,查看企业实际情况是否与变更内容相符。核查通过后,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若准予变更,会核发新的营业执照,企业即完成经营范围的变更。需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在具体要求和流程上有所差异。 股东变更后,公司债务通常仍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原有股东一般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新股东在其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若新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但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等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总之,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独立承担债务的主体资格,债务承担主要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案件进行分析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