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民商合同民商合同 → 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如何进行解决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如何进行解决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4-06-09 22:16:55 阅读次数: 71
一、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如何进行解决
  合同中出现争议时,有多种解决方式可供选择。

  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即和解。这是一种省时、省力的方式,有助于维护双方关系。

  2.当事人可以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调解来协调利益,解决争议。无论是和解还是调解,都应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意志。

  3.如果和解或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是专门裁决合同争议的机构,其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4.对于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他们可以选择向中国的仲裁机构或国外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合同争议和解与调解
  和解和调解是解决合同争议的重要方式。

  1.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而调解则是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

  2.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的某个阶段进行。它们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意志,同时第三人也不能强迫调解。

  3.和解和调解的优势在于其便捷性,能够迅速解决争议,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

上一篇: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继续租赁原合同还有效吗
下一篇:合同纠纷起诉后多久能结案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