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问题应由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和投资人个人财产共同来承担。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投资人在设立企业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应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配偶作为家庭共有财产的一部分,理论上也需要对这部分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清偿时限为五年。在这五年期间,如果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债务人将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请注意,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清偿时限是法律规定的,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也为债务人提供了一定的时间限制。因此,在涉及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