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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3-09-19 21:32:43 阅读次数: 315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5.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6.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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