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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3-09-19 21:31:24 阅读次数: 1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的流程如下: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2.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解散;

  4.拟定清算方案,确定后执行;

  5.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解散的法律责任: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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