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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已经退出还需承担公司债务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3-02-17 20:28:42 阅读次数: 423
 按不同的标准,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1.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公司股东可以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2.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股东已经退出一般是无需承担公司债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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