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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09-02 23:36:47 阅读次数: 1157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条件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后语:股份有限公司要申请成为上市公司的,应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后,其上市资格才可能获得。

    沙登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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