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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商合同民商合同 → 合同作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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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作用有哪些?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08-06 16:50:33 阅读次数: 1372

合同是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
  
所以,合同的作用首先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而不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合同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
  
其次,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通过制定法律来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合同又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所以,是否履行合同就不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
  
合同要发挥上述两方面作用,前提是合法,不按照法律订立的合同,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没有法律效力。具体地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1)当事人不具备法定资格,即不具有与合同内容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合同内容超越经营范围,或者代理人超越委托权限签订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其他人利益;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一般包括8个方面:(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2)标的,(3)数量,(4)质量,(5)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合同履行过程中解决争议的方法。
  
“标的”是一个法律用词,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写在合同上的关系当事人利益的事物。如买卖合同中的货物、借款合同中的钱款等实物,也可以是提供服务的某种行为,或者专利权、著作权等非实物的智力成果。
 
合同的内容实质上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一方履行义务是为了另一方权利的实现,同时另一方也要履行对等的义务,来保证对方的权利。当事人双方通过合同建立了平等互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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