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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商合同民商合同 → 什么人有资格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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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有资格签订合同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08-06 16:49:01 阅读次数: 1432

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本书所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为进行业务活动,实现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根据,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除即时完成的交易外,合同通常采用书面形式,如合同书、信件,以及传真文件和电子邮件等。

另外,还有一类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它们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主体有三种: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可是,无论是个人或者组织,要从事某一种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首先要有营业执照,因为营业执照是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资格证件,它证明执照持有人具备自己所有或可供支配的资产,以及其他的经营条件;另外,经营者只能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这是能否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在法律上叫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此外,组织的合同应当由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果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亲自签订合同时,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本单位的经办人)签订,但必须授予委托证明。委托书要写明代理人姓名或组织名称、代理事项、权限范围、有效期和委托日期,以及被代理人(即委托人)的签名盖章。下图是委托书格式。
  
代理人除了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外,还应当符合下述要求:第一,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对方当事人建立合同关系;第二,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如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那末该合同无效,所有的后果由代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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