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务公司法务 → 外资企业应向何处保险提供投保?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外资企业应向何处保险提供投保?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5-03-10 22:36:44 阅读次数: 1277
 依据境内投保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当向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这主要是基于下述原因的考虑:首先,保险业是服务贸易中的一项重要服务领域,从发展民族保险业和维护本国市场利益的需要,通常都会采取限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市场,以保护本国保险市场的措施。此外,要求中国境内的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境内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也是便于保险人及时地对保险事故进行勘验,便于被保险人及时获得赔偿。因此依据《保险法》以及修订后的外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上一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哪些特点?
下一篇:个人转让股权需不需要交税?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