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建筑房产建筑 → 房屋承租人以及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房屋承租人以及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来源: 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0-12-21 15:50:20 阅读次数: 1141
 

所谓房屋承租人,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并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通过租赁合同来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租赁合同便成为确立承租人身份的证明。

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承租人与产权人不能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不能就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达成一致,或者与拆迁人不能就房屋拆迁补偿达成一致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按照产权调换解决,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一、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1、承租人有权选择评估机构,对评估机构的资质及评估报告的客观、合理性提出异议,并可就评估报告向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有获得拆迁补偿安置并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尤其在与被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有权要求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置换协议(前提是有可置换的房屋),还有权选择具体的过渡方式。

3、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时,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有关的拆迁协议无效。

4、与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承租人有权向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不按照其承诺履行补偿安置协议的,承租人有权向人们法院起诉。

5、对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不服或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强拆决定不服的,承租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6、承租人有权对政府部门就拆迁所做的其他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有权对拆迁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民事侵权行为向法院起诉。

二、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承租人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履行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书中约定的承租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2、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确定的义务。

3、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上一篇:承租人拒不搬出,可强制拆迁吗?
下一篇:拆迁单位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