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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屋如何补偿?
来源: 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律师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0-12-21 12:31:42 阅读次数: 1402
 

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屋如何补偿?

 

答:对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屋,在拆迁公告发布后,不论其合法代理人或合法继承人能否在规定期限内联系商谈有关拆迁补偿安置事宜,拆迁人均应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并将补偿、安置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房屋补偿应按拆迁法规的相关条款计算,计算后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补偿款,拆迁人应以原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办理提存公证。同时.拆迁人还应将应偿还的安置房,交房屋主管部门代管,直至合法产权人出现,再由拆迁当事人双方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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