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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10倍,安置补助费6倍
来源: 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律师 作者:沙登峰律师 发表日期: 2010-12-21 11:59:16 阅读次数: 1125
 

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安置补助费: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4至6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耕地数除以征地前人均耕地数

 

前述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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