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类公诉案件辩护律师主要工作如下: (一)侦查阶段 1、接受犯罪嫌疑人亲友委托,查询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及羁押时间和场所; 2、办理会见: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及涉嫌罪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办理与案件无关的事项(如告知家属存钱、存衣服、代为处理犯罪嫌疑人其他民事事务); 3、申请取保候审:对于情节轻微的案件,可代家属申请取保候审; 4、代为进行申诉、控告。 (二)审查起诉阶段 1、领取《起诉意见书》,查阅案卷; 2、会见犯罪嫌疑人,核实《起诉意见书》载明的犯罪事实; 3、申请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申请重新勘察或鉴定; 4、提出审查起诉建议; 5、案情轻微或者有超期羁押的,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三)审判阶段 1、领取并认真阅读《起诉书》; 2、查阅案卷,寻找辩护思路; 3、会见被告人,核实罪名和指控的事实; 4、代家属提交相关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到庭或者申请重新鉴定; 5、出庭辩护,发表辩护意见; 6、领取裁判文书,必要时提出上诉、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