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合同订立的地点
合同订立地点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承诺生效的地点: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的,相对人知道其到达时间的,该到达时间为合同成立地点;不知道的,相对人收到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签字或者盖章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书面合同中的约定:当事人也可以在书面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订立的地点。
准确确定合同订立地点,对于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如何确定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举证责任
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的确定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比如,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需举证证明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要素。若主张合同已履行,要提供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如交货凭证、付款记录等。
同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某些情形下,可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像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主张保管物受损,若保管人否认存在过错,保管人需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准确确定需依据案件事实、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