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建筑房产建筑 → 房屋合同纠纷怎么算违约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房屋合同纠纷怎么算违约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08-06 22:25:28 阅读次数: 9
一、房屋合同纠纷房屋未过户能强制执行吗

房屋合同纠纷中,未过户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能被强制执行。若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对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义务,比如协助办理过户等,而对方拒不履行,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房屋进行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

不过,执行时需考虑诸多因素。比如,若房屋存在其他权属争议或权利负担,执行可能会受影响。并且,执行中需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居住需求。

具体执行情况依个案而定。若房屋已交付且买受人支付大部分价款,对实际居住人的权益保障会更加重视。但总体来说,即使未过户,符合条件时房屋是可被强制执行以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

二、房屋合同纠纷怎么算违约

房屋合同纠纷中的违约认定,关键看合同约定及是否违反法定规则。

若合同明确约定了具体违约情形,比如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一方未按约履行,即构成违约。比如未在约定日期交房,就属典型违约。

从法定角度,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根本违约情况,也可认定违约。比如卖方明确表示不再出售房屋。

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常见的有继续履行合同,像要求卖方按时交房;采取补救措施,如房屋质量有问题进行维修;赔偿损失,弥补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经济损失等。具体违约责任依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确定,必要时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纠纷,由法律判定违约及责任承担方式。

上一篇:房产纠纷案件受理时间期限是多久
下一篇:期房延迟交付购房者权益如何保障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