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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须符合什么规定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07-11 21:49:22 阅读次数: 1
一、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转让吗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一般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不过,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等。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须符合什么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有如下规定:

首先,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其次,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再者,发起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最后,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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