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调查房产调查 → 娶债主当老婆 离婚判连本带利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娶债主当老婆 离婚判连本带利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0-12-08 17:36:42 阅读次数: 1522

娶债主当老婆 离婚判连本带利
    何某从张女士手中借了15万元后,将张女士娶回了家。婚姻期间,张女士催要,何某曾出具借条承诺还钱,但直到两人离婚时,他还差5万余元没还,结果被张女士告上法院。近日,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何某需还清余款及利息。

    何某向张女士借款一事发生在2007年,当时两人是朋友关系,何某借款15万元后没有出具借条。2008年2月,何某与张女士结为夫妻,但当初的那笔借款并未因两人的关系变化而改变性质。张女士认为,那15万元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一直要求何某归还。为此,何某于2009年3月31日向张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承诺于同年12月31日前还清。

    此后,何某在赚钱养家的同时,陆续归还了张女士近10万元。但去年10月,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此时,何某还差5万余元没还上。发现何某不打算再继续还钱后,张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何某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4000元。

    开庭时,何某不同意还钱,称自己和张女士原是夫妻,结婚时装修房屋的钱是他出的,且张女士也曾向他借款3万元,这些相抵后,他就不欠张女士钱了。何某还说,婚姻期间,家里的每笔账目都有账本记载,但离婚后账本被张女士拿走了。

    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法院认为,何某婚前向张女士借款后,双方即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该款项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何某应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现何某未如期还款,应在偿还借款的同时,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对于何某的辩解,因其未提供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上一篇:流产两月丈夫欲休妻 诉离无据依法判驳回
下一篇:夫妻忠诚协议有效 出轨按约净身出户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