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起诉欠钱不还的债务人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
1.应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若当事人为自然人,则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团法人登记证等主体登记资料。
2.若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还需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3.除了身份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与借款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借条或借款合同、往来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还款承诺书等。这些证据材料将有助于法院审理案件并作出公正判决。
4.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与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以确保起诉的有效性和胜诉的可能性。 当面临欠钱不还的情况时,起诉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
在起诉前,需要缴纳诉讼费,并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再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若被告败诉,则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若双方各有胜负,则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在起诉时,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还需提供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事项。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还需提交一系列与借款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借款协议或借据、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相关证据、借贷双方交付和收到钱款的凭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