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债权债务 → 起诉欠钱不还所需材料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起诉欠钱不还所需材料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06-23 21:13:19 阅读次数: 9
决定起诉欠钱不还的债务人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

  1.应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若当事人为自然人,则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团法人登记证等主体登记资料。

  2.若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还需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3.除了身份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供与借款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借条或借款合同、往来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还款承诺书等。这些证据材料将有助于法院审理案件并作出公正判决。

  4.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与证据的收集与保存,以确保起诉的有效性和胜诉的可能性。
当面临欠钱不还的情况时,起诉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手段。

  在起诉前,需要缴纳诉讼费,并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再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若被告败诉,则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若双方各有胜负,则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在起诉时,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还需提供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事项。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还需提交一系列与借款事实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借款协议或借据、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相关证据、借贷双方交付和收到钱款的凭证等。

上一篇:逾期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下一篇:借贷需要哪些证据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