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在线咨询
  >> 首 席 律 师
沙登峰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机:13207161718
  >> 最 新 公 告
 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3日14:30,江岸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2、3月4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债权债务纠纷案; 3、3月10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股东权益纠纷案; 4、3月12日9: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司股权纠纷案; 6、3月16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案; 7
 法律咨询服务公告: 本站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如您需法律帮助,请拨打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提前预约,沙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敬业的法律服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房产调查房产调查 →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0-12-08 17:36:09 阅读次数: 1466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案情介绍

    张女士与王先生结婚已经一年多了,但是一直没钱买房,小两口也因此经常吵架。为了让小夫妻幸福地生活,王先生的父母拿出多年的积蓄,为他们在大连某小区购置了一套七十多平米的房子,该房屋只登记在王先生的名下。

    2010年的10月,由于夫妻关系一直不好,双方协议离婚,但是在如何分配王先生父母给他们购买的房子时,产生了争议。张女士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后继承、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主张分一半房产。而此时王先生不干了,他觉得,房子是父母买给自己的,凭什么要分给你一半呢?双方争执不下,于是王先生找到律师咨询。

律师点评

    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本案中,王先生的父母并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没有明确表示该购房出资是赠与王先生一方的。因此王先生仅以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为由,主张该房屋为赠与一方的财产,按照目前现行法律是难以成立的。但是如果根据最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草案的规定,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该草案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律师建议,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生效前,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购买房产,应当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对房屋权属进行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上一篇:以夫妻名义同居 债务须共同偿还
下一篇:妻精神异常危及家人丈夫诉请离婚获支持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湖北武汉商务律师网-沙登峰 律师
工作单位: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
律师热线:13207161718 E-mail:easysha@gmail.com
本站访问量:
....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