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关系一审超期未结案,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你可先与承办法官联系,询问案件超期未结的原因,如是否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等。
若法官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延长手续却超期未结,可向法院的监察部门或院长反映情况,要求其监督案件的审理进度。此外,还能通过人民法院的投诉渠道进行反馈。若因超期审理给你造成了实际损失,你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总之,要通过合法途径督促法院及时审结案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一审未结案超期一般不合法。依据《民事诉讼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若一审未在上述审限内结案,又无合法延长审限的审批手续,就属程序违法。当事人可向该法院院长或上一级法院反映情况,要求监督案件依法推进。不过,若存在鉴定、公告等不计入审限的情形,相应时间应扣除,这种情况下未超期结案是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