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其股东自然是享有股权的:
股权,作为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综合性权利,不仅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同样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中。
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向公司投资,即获得了相应的股权,这些股权既包括了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也包括了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
可以肯定地说,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享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需遵循《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此过程相对灵活,无需特别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2.当股东欲将其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则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需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3.若其他股东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转让;若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则这些不同意的股东需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亦视为同意转让。
4.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存在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则需通过协商或按出资比例确定购买比例。
5.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则应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