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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签了三年合同没干满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4-07-07 11:59:39 阅读次数: 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当劳动者签订了长达三年之久的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他们无需承担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然而,若是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便提前离职,抑或是违反了有关竞业限制的条款规定,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方面的损失,那么这两种情况下,劳动者是有必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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