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其债务如何处理
1.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破产后产生的各项费用及需协助员工分担的负债事宜。
这包括偿还破产后所需支付的全部资金以及为他人所承担的债务款项。
这些费用可能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用等硬性开支,必须妥善处理并进行偿还。
2.其次,我们需要确保在破产后仍需发放工人薪资,以及为其购买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同时亦需预留足够款项支付抚恤金。
此举不仅要确保工人现阶段所得收入以及享有的社会保障福利方案得以全面执行,并且还须在他们的个人帐户中预留足够的金额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法律明确规定需向工人支付的各种补偿或赔偿款项。
3.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对破产后仍欠下的社会保险费和税费加以审视,并依照优先级逐步向未能获得上述待遇的社保相关人员及税务机构偿还。
4.最后,对于剩余资金,我们将交由普通债权人进行处理。
当然,具体的偿还策略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期尽可能弥补各位债权人的经济损失。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欠钱不还宣告破产欠的钱怎样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企业宣告破产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