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提供的证据材料因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充足的证据对于确保裁判的公正至关重要,但即便证据不足,法律也并未剥夺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1.对于劳动者而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
(3)身份证明。
(4)如有委托代理人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等。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在收到仲裁书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 劳动仲裁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包含: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
(2)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申请仲裁的日期。
2.仲裁受理:
(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给被诉人。
3.接受答辩及反诉:
(1)被诉人应当自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相关证据。
(2)仲裁委员会审查被诉人反诉申请,符合条件的合并审理,收费,送达申诉人;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
4.开庭审理:当事人愿意庭前调解的,安排庭前调解;开庭程序包括申诉与答辩、调查质证、辩论、调解与裁决。
5.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6. 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7.结案: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