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当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的责任有:
1.民事责任
(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当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无过错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