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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进行债权转让的情形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3-03-06 20:10:25 阅读次数: 271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民法典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债权债务如果发生转移这种情况的话,日后如果发生纠纷,选择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肯定是需要确定一下管辖法院的这个管辖法院的确定,肯定是需要按照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来确定。也就意味着是不能够按照债权转让之后的法律关系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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