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土地转让纠纷该如下处理:遇到宅基地转让纠纷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时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需具备的条件有: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强调一点,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以占有为公示的方法,不需要通过登记。目前的法律福鼎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所以只要村民占有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就足以宣示其在相应的范围内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不过对宅基地进行登记能够公示宅基地上的权利状态,推定宅基地的真正使用人,是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基础。村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