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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债务债权债务 → 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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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3-02-08 15:39:00 阅读次数: 426
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借贷关系的成立条件如下:

  1.当事人之间具有借贷关系的意思表示;

  2.经过协商,达成了借贷协议;

  3.出借人支付了借款;

  4.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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