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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条件与要求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7-24 11:18:19 阅读次数: 865
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现有法规规定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有以下情况之一: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③正在被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④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⑤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⑥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⑦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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