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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方案包括哪些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6-29 17:51:18 阅读次数: 1023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企业债务。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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