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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09-11 14:40:56 阅读次数: 1079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劳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3)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4)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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