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要求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 若原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用语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则不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审批意见;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基本流程企业培训师。 二、变更流程 1、召开股东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缴纳变更登记费用); 6、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7、到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办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所需材料 1、税务变更所需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其他相关资料。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