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股权激励当做员工福利
股权激励虽然可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但股权激励并不是每一个人可以享受的福利,它应该是拉动企业绩效的动力,应该是一种面向特定对象的l稀缺品。股权激励不能采取撒胡椒面方式,应避免出现股权激励大锅饭和搭便车现象。
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取股权的资格确认,激励对象相应权利的行使条件等,都应该非常严格并予以量化。在确认股权激励资格时,可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考虑;在界定行权条件时,对公司业绩考核与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都应该从严考量,过宽的业绩条件,不仅不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还极易引起非股权激励对象的非议。
2.高管坐享福利而损害投资者利益
有的企业对高权行权价格设计不合理、激励标准与公司业绩挂钩不紧密、监督机制不严谨,甚至出现高管弄虚作假,造成公司业绩年年增长的假象,推动股价上扬。这样,不管企业实际业绩如何,高管福利一样照单全收。
3.风险考虑不足
有的公司的股权激励设计不合理,未考虑将来出现的各种风险,很可能会出现行权时股票价格跌破行权价而使股权激励变得毫无价值,使得激励对象行权难。
有的公司对自身状况和市场行情认识不够深入,将行权的业绩指标定得过高或者行权价格过低,以至于股权激励演变为画饼充饥,导致员工激励对象缺乏热情而成为鸡肋。
4.业绩指标过低导致出现激励过度
也有的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将本应起到监督作用的监事会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导致股票价格激励额度与业绩的实际增长不相符,出现激励过度,甚至出现部分高管自我奖励、自发红包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