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下来,合同关系产生,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生效,合同就生效。所以,合同成立的地点和时间就是承诺生效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本条的规定是源于我国原来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这个规定将确认书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实践中,订立合同使用确认书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是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二是经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之前提出。因为将签订确认书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所以当事人必须在合同成立以前提出,否则合同一成立就没有确认的必要了;三是具备了上述条件,再签订确认书,合同即告成立。
采用合同书等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是我国企业间订立合同的一般方式,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也有规定。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要约承诺阶段的结束。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合同的成立只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存在,但是不一定具有法律拘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是对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合同何时成立?《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