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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02-05 17:30:21 阅读次数: 1002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单位不当裁员怎么办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以下情况下,单位可以裁减人员,但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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